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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诊相关说明

来源: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发布时期:2025年01月23日    预览次数:1370

一、省内异地就医

因普通疾病住院的参保人员请于入院前提前向参保所在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省内异地临时外出人员免备案),确保参保信息转入我院后,为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省外异地就医

我院支持省外异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就诊之前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备案不成功的可携带发票、处方、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三、异地分娩住院

分娩住院的请于住院前提前向参保所在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自费登记入院,出院后可返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院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566-3388314本院医保政策咨询窗口地点:门诊大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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