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池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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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YZC-2024-0926;
2、项目名称: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详请见附件1;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5、数量:1套。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询价项目的技术要求(如果被评审小组接受的话)相一致。若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网络设备、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等方面资质。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时00分;
2.询价地点: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12楼2号会议室(池州市花园路1号)。
四、询价须知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30日15时前在本项目询价地点递交书面报价函或密封邮寄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12楼财务资产部。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最低价中标。
2.本项目投标总价需包括完成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含接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运维时各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如果在本项目中未列明而投标人又认为确实需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列明并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全部需求。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在相同报价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六、报价材料
1、报价函:包含项目报价、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及产品质保期;
2、投标人需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投标单位需提供具备网络设备、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等方面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报价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投标材料处理。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软硬件系统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项目所有软硬件上线,试运行无故障并通过最终验收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下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提交质保金申请及质保期服务质量考核报告,经考核合格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质保金不足的由中标人补缴。
3.质量要求:本项目售后服务(质保期)三年。
4.维保服务费用:免费服务期过后,双方根据实际物价水平及服务内容协商服务费用,每年维护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8%。
六、合同
本询价函相关内容即为合同主要条款,双方履约情况按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鸽 17798535035
项目联系人:刘敏 18056688851
2.询价函
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26日